关于征集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中法核工会〔2014〕1号
各教职工:
我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4年12月18日— 2015年2月18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重要、有效的途径。校党委、校行政对教职工大会提案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在新形势下更强调把提案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请各工会委员会委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二)教职工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提案工作要求撰写提案,以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由教职工个人提出,提交的提案应由教职工3人以上(含3人)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并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 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 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 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根据《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规定,关系学院大政方针,对学院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教职工大会规定职权和学院管理权范围,涉及学院已有的政策或正推进的相关工作,以及往届、往次会议已有的提案并已得到答复的,将不予立案。
三、提案提交方式:
教职工大会提案可采用纸质提案方式提交。
纸质提案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提案表上填写,于2015年2月20日前送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张留伟)。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工会
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4年12月18日
(联系人:张留伟,电话:3668551 )
附件:中法核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