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2019级本科生 专业方向分流工作方案
根据《教务部关于做好2022年院系内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中大教务〔2022〕192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2022年专业方向分流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2019级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方案。
一、 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王为
成员:Jean-Marie BOURGEOIS-DEMERSAY、刘李云、康明亮、袁岑溪、Alexander GEWIRTZ、Océane GEWIRTZ、李亮亮、祝龙、卞莱特
秘书:马月红
二、 专业方向分流对象与计划
专业方向分流对象为2019级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学生,学生总数为58人,推免工作结束后分成两个方向,计划分流人数见下表。
专业方向名称 |
计划分流人数 |
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本硕连读) |
32 |
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 |
26 |
三、 专业方向分流考核遴选方式
按照《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中法核〔2021〕33号)文件要求,申请学生在满足学校推免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学生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期间修读的专必、专选课程加权平均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择优遴选,一年级至三年级的绩点权重分别为0.3、0.35和0.35。
四、专业方向分流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进程 |
2022年6月-7月 |
进行专业方向介绍和分流指导。 |
2022年9月10日前(以学校推免工作的时间安排为准) |
学生提交申请推免表格,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学院按照分流实施细则和分流工作方案组织完成遴选。 |
2022年9月20日-30日(以学校推免工作的时间安排为准) |
学院将专业方向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并将名单上报教务处。 |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参与专业方向分流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
(二)已办理休学的学生,不参与2019级分流。
(三)平均绩点以从教务系统中导出的为准。
(四)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方向分流机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结果一经核定,不再变更。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